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资助工作,确保员工资助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保证国家、省和学校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,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,现依照《开云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管理办法》(浙理工学[2019]6号)第十七条对2023-2024学年员工资助对象认定情况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联系建筑工程公司学工办应老师86845411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3日-16日
建筑工程公司
2023年10月13日